办案纪实
联系我们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楼5号房间

邮编:116001

办公电话:13604257896

传真:0411-82786553

个人邮箱:wudemin@dongya-lawyer.com

个人网址: http://www.wudeminlvshi.com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办案纪实

不懈努力终于赢得不起诉

来源: 时间:2018-06-12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终于取得检察机关对范某义不起诉的成果,范某义于春节前的腊月廿三过小年的当天被释放。

范某义是2017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的,罪名是故意伤害。案件的缘由是,王某将范某义找到一家咖啡店谈归还欠债一事,交谈中对范有多人围攻和轻微殴打行为。范的朋友见状出去叫人,已守候在门外的范某义儿子等七人冲进店内,对王某进行追打。经法医鉴定,王某的鼻子和头顶两处损伤均构成轻伤。

本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范某义时,范否认打王,说他的公司正在经营一桩本市挂号的对外贸易业务,要求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从咖啡店的监控录像看,范确实有参与动手打的动作,只是由于摄像头角度的关系,看不到打在王的什么部位。

轻伤害案件是有取保候审可能的,能否申请成功,关键看案情是否已经查清,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被害人是否谅解。范某义不承认打人,其他参与打人的,除了他儿子也被刑拘外都在逃,这种情况下,只凭强调其经济活动的重要性来争取取保候审,可能性很小。

案情的发展不出所料,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得知案件到了检察院,立即前去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检察院去提审范某义时,他依然不承认打人了,说虽然有打人动作,但没打着,并提出鉴定意见有假。办案人员不仅不相信,反而认为他态度恶劣,批捕决定很快就下来了。

再次会见时,范某义详细说了为什么他认为鉴定意见有假的理由。原来,被害人曾先后经过公安分局法医、中山司法鉴定所和科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不构成轻伤害。被害人后来又要求到科华司法鉴定中心去重新鉴定,这次才鉴定成两处轻伤害。当公安人员向范某义告知鉴定结果时,范当时就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但公安机关没有理睬。

难怪范某义对鉴定不服,原来里面藏有隐情。于是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鉴定单位确实是被害人自己找的。这种做法有可能存在因私情影响鉴定意见的问题,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的程序规定,于是向公安机关提交了重新做伤情鉴定的申请。

此时,办案单位也意识到鉴定的程序有问题,于是要求被害人配合重新鉴定。但被害人拒绝重新鉴定,其头部的****长度也就无法重新测量,办案单位只好将其鼻骨受伤的相关材料送交到广州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法医的意见是陈旧伤。这表明被害人鼻骨骨折是过去的老伤,不是此次范某义等人打的。那么,被害人头部的伤情是否轻伤也是值得怀疑的,加之被害人拒绝重新鉴定,似乎害怕什么。

此次重新鉴定,使案情出现重大转折。鉴于证据存在重大疑点,范某义着急出来履行外贸合同,于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但又被拒绝。

本律师想到,检察机关还有一个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也可以从这个角度考虑,争取尽快对范某义解除羁押。于是,向检察院执行监督科提交了对范某义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但该科以不符合条件为由,答复不予受理。不久,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本律师立即赶到检察院公诉科,复制卷宗材料,突击研究案情,在**短的时间内赶写出律师的辩护意见,指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疑点,不符合起诉标准,建议作不起诉处理。

检察院公诉科认为律师意见有理,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了几份笔录后,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本律师看了补充材料之后,认为仍然没解决伤害证据不足的问题,坚持要求做不起诉处理,检察院再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找被害人做了一份笔录后,又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至此,公安机关已经找被害人做了三次笔录,要求其配合重新鉴定,但被害人就是不同意做,其担心重新鉴定会彻底否定头部损伤构成轻伤害的心理昭然若揭。

此时范某义已经被关押6个多月,亲属们心急如焚,公司经营几近崩溃。检察院也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已经走到头,必须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了。

本律师除了向公诉科表明建议作不起诉的意见外,再次向侦查监督科提交了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起初,该科拒绝接收,后在本律师的争辩下,才将申请书收下,不几天就答复说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眼看快到春节了,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办,**终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范某义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一件证据明显不足的案件,某些司法人员却非要追究范某义的刑事责任;明知程序有错误,却坚持做下去,究竟为了什么?值得沉思。好在检察院公诉科能坚持原则,主要领导把住了关口,**终纠正了这个错案。

在此,向坚守公平正义信念的司法人员表示深深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