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技能高超的刑辩律师来说,出席法庭如同戏剧大师登上舞台,表演经过精心排练且驾轻就熟的拿手好戏,相对于长时间默默无闻的准备,此时便是华丽绽放的日子。因而,我作为刑辩律师,视出席法庭为律师职业的节日,总是怀着欣喜的心情,内心充满职业的自豪感,盛装前往,将****的状态呈现在法庭上。
刑事辩护很像攻坚战,自从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就来到一片陌生的战场,需要了解双方的态势,摸清对方的防御体系,准确找到薄弱点,然后进行辩证分析,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几个**为要害的部位作为主攻方向,剩下的问题就是能否设计出****的进攻方案,能否组织好强有力的突破力量。
与真正的战场不同的是,不必担心对方的的防御状况向你隐瞒,所有的定罪证据都是公开的,犯罪构成理论也是明摆着的,即使起诉书在定罪理由上语焉不详也无大碍。由此,决定了公诉方的打法只能是单纯的防御,至于能不能反击,全看辩方的进攻有没有漏洞,一旦出现漏洞,公诉方是不会放过反击机会的。
这场攻坚战役怎么打,主动权在刑辩律师手上,也许可以做到风生水起,波澜壮阔;也许仅仅风平浪静,平淡无奇,那要看你战斗的欲望是否旺盛,突破口的选择是否切中要害,进攻的火力是否猛烈。正因为如此,旁听观众们总是把目光更多地投向辩护律师,看你在大厦即将倾倒的关键时刻,有何本事力挽狂澜。
影视片中总爱把法庭演成唇枪舌剑的战场,那是为了吸引观众眼球的需要,这让那些从未经历过庭审场面的人信以为真,就连初登法庭的律师们也不免或多或少有些紧张。
庭审场面是否精彩取决于对阵双方的战斗意志和攻防战术,当然啦,主要看辩方发起的攻势如何,如果不敢于或不善于发起进攻,公诉人不费力气就会将其击溃,庭审过程肯定比较平静,少有激烈争辩、情绪亢奋、火药味十足的场面。
而当辩方战斗力十分强大时,也可能争辩不起来,原因是公诉人察觉到辩护人准备充分,理由充足,无懈可击,于是回避律师的锋芒,重复申明起诉书的定罪意见,不作具体答辩。
当辩方已经透彻地掌握了全部案情,并做好足够充分的辩护准备,基本可以断定,这个案件的庭审大体不会十分精彩,尤其那种证据存在较大缺欠的案件,公诉人也觉得理亏,不会与辩护人过多纠缠。只有个别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新闻媒介要将庭审情况进行报导,公诉人才会认真准备答辩。而律师遇到这种案件一定会比公诉方下更多的功夫准备,决不会在场面上输给控方。
讲了这么多,读者就明白了,为什么有的刑辩律师可以像过节般地出席法庭,享受庭审的过程,前提是不仅要有强大的心理,更需要有充分的准备,达到庭审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尽在掌握之中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