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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执言彰显律师本色——2020年扫黑除恶案件出庭辩护纪实(一)

来源: 时间:2020-09-10

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一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使办案处于停顿状态,直至5月下旬才传来消息,所有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在6月20日之前一审完毕,法院采取视频方式开庭审理,相关部门和律师们顿时忙碌起来。本文记叙了自5月30日会见被告人起,至6月12日一审休庭,我和搭档吴宏律师在这段特殊时期、特殊庭审方式下异常忙碌的工作过程。

大连市有三件省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我和吴宏律师共同为其中两件的被告人辩护,当事人分别是李某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第3号被告人侯某光、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第4号被告人赵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指定由案发地以外的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和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管辖,两个法院安排的庭前会议与开庭时间冲突,经中院协调解决了时间撞车问题,具体安排是5月30日周六上午会见侯某光。6月2日上午李某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前会议的会议,6月4日至5日正式的庭前会议。6月6日周六下午会见赵某。6月8日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庭前会议。6月9日至11日李某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6月12日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庭审。时间紧迫,我二人全身心投入其中。

一、李某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出庭经过

1.案件概况

李某强涉恶犯罪集团案有20名被告人,前3名被告人在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不认罪,各自聘请律师辩护。其他17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不聘请律师,法院为他们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开庭前,前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首犯李某强在法院一审阶段没有律师辩护,法院也为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共有22名律师出庭。

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认定为******性质犯罪集团,检察机关改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罪名和犯罪事实都缩减了不少。

起诉书指控李某强涉恶犯罪集团案的主要罪行是,李某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某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贷款担保业务中,骗取贷款,采取滋扰方式讨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敲诈****等25起犯罪事实。其中,侯某光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罪、伪造公司印章罪5个罪名,12节犯罪事实,被认定为主犯,检察院的量刑意见是有期徒刑9-11年。侯某光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

被告人不认罪律师只能作无罪辩护。李某强涉恶犯罪集团案200余本卷,工作量大,好在年前就反复查阅了案卷材料,制作了详尽的阅卷笔录,对发问、质证和辩护的主要内容已经心里有数。下一步是抓紧时间会见被告人,了解侯某光的态度有什么变化,进一步完善庭审准备工作。(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