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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执言彰显律师本色——2020年扫黑除恶案件出庭辩护纪实(八)

来源: 时间:2020-09-10

二、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出庭经过

1.案件概况

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有12名被告人,我们的当事人赵某排在第4位,前4名不认罪,各自聘请了辩护律师。第8名谭某国虽然认罪认罚,也聘请了辩护律师。其他7名被告人都认罪认罚,没聘请律师,法院均为他们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共有14名律师出庭。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认定此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检察机关于2019年10月11日起诉到法院时也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近将其升格为******性质犯罪集团,5月29日把《变更起诉决定书》送达法院。接到法院通知后,才知道案件性质变了,犯罪事实也增加了。6月2日,吴宏律师赶到旅顺口区法院,拿到《变更起诉决定书》,以及补充的证据材料光盘。

丁某臣有3次前科劣迹,言语粗鲁,性格蛮横,好勇斗狠,被认定有多起违法犯罪事实,民愤较大,特别是发生在大学校园,可能是案件定性变化的一个因素。

起诉书指控丁某臣******性质犯罪集团案的主要罪行是,丁某臣纠集多名被告人在某大学校园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丁某臣为组织、******,广某东、喻某、赵某、闫某坤、徐某、鲁某文为积极参加者,谭某国、康某生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敲诈****、聚众斗殴、帮助毁灭证据、妨害作证、伪证、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二十余起犯罪活动,及17起违法活动。其中,赵某涉嫌参加******性质组织罪、敲诈****罪2个罪名,2节犯罪事实。检察院于2020年5月29日送达了《变更起诉决定书》,对丁某臣和赵某增加了1节敲诈****犯罪事实。简要案情如下:

(1)参加******性质组织罪。赵某是积极参加者,丁某臣为赵某提供车辆及借款。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等犯罪活动。

(2)2016年,被害人孙某雨、赵某雷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赵某,在赵某的帮助下中标取得了某大学一项工程,后赵某将孙某雨、赵某雷引荐给被告人丁某臣,对二人恐吓,形成心理强制,孙、赵二人多次被丁某臣、赵某实施敲诈。2016年8月,孙某雨、赵某雷中标某大学宿舍修缮工程,后在丁某臣、赵某的威胁、恐吓下,在丁某臣办公室内被迫向二人交付现金90000元。

(3)被告人广某东在被害人冯某园开设的诊所****荨麻疹,后因病情再次复发,双方因此事发生纠纷。2017年5月19日,被告人丁某臣指使被告人徐某、闫某坤到冯某园开设的诊所,对诊所的人员进行威胁,并让冯某园回来后主动找广某东解决此事。同日11时左右,冯某园带着诊所的大夫刘某儒、会计刘某到某大学****食堂办公室找丁某臣、广某东协商此事,丁某臣、广某东纠集徐某、闫某坤、被告人赵某到****食堂办公室,对冯某园实施威胁。**终,冯某园被迫签了一份赔偿人民币5万元并返还4000元医药费的协议。

赵某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无罪。检察院没提出量刑意见,如果罪名成立,估计刑期为有期徒刑6年左右。案卷材料100余本。(待续)